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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理解护照中的一些特殊词语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中,我们会注意到一些看似简单却非常重要的词语。这些词语虽然我们都能从字面去理解它的涵义,但是对它的具体内涵却不一定能够有个清楚的了解。如:护照中有这样的几个字“偕行儿童”我们该作何理解呢?根据原国家教育部、外交部和公安部1993年颁布的教留[1993]50号文件精神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、入境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凡不满16岁的儿童需要和成人合办一本护照的,则这个儿童即为“偕行儿童”。如果成人和儿童分别办理护照的,这个儿童不能称为"偕行儿童"。 为了方便广大留学者对护照有个更清楚的了解,我们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些比较难理解的词语: 1、因私普通护照中所指的“私”是指什么呢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、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,中国公民因私出境、入境的“私事”是指:定居、探亲、访友、继承财产、留学、就业、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。因此,凡中国公民因上述“私事”需要申办护照时,一般均发给因私普通护照。 2、因私普通护照中的“身份证号码”是怎么回事呢? 护照中的“身份证号码”应与公安机关颁发的申请人本人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”中的号码完全一致。没有申领过“居民身份证”和持有“居民临时身份证”的申请人可不填写此栏。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由15位数字组成,其中第7位至第12位数为申请人的出生日期,这几位数字应与本人户口簿记载的“出生日期”相一致。 3、护照中的“身份”一栏是什么意思呢?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作资料,“持照人的身份”分类一共有41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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